【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請長照機構落實感染管制措施及自我查檢,以免流感傳播或發生群聚感染
一、請落實感染管制措施,以保障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健康:
(一)加強對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之衛教宣導,落實手部衛生及咳嗽禮節且機構應提供充足洗手用品及口罩。
(二)加強對服務對象及工作人員之健康管理及體溫監測,倘發現發燒、咳嗽、流鼻涕等呼吸道感染之類流感症狀者,務必請其戴上口罩,另機構應採取適當隔離防護措施,且儘速就醫。
(三)對於出現發燒和呼吸道感染症狀之工作人員,應限制從事照護或準備飲食之服務。
(四)保持機構內場域之空氣流通,並視情況減少舉辦非必要性之團體或大型活動,以免因人群聚集而交互感染。
(五)落實執行常規環境清潔消毒作業,對疑似遭受汙染之區域及物品加強清潔、消毒或滅菌措施。
(六)落實訪客管理,並宣導探訪親友,倘有發燒和呼吸道感染症狀,建議似症狀緩解後再至機構探訪,或須完成手部衛生及配戴口罩始得探訪。
(七)倘有疑似群聚事件發生時,應立即通報轄區衛生主管機關,並採取隔離或集中照護以及動線管制,以避免擴大傳染。
二、「長期照護矯正機關(構)與場所因應流感疫情防疫作為現況查檢表」下載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goo.gl/xmH8tx
三、「長期照護機構季節性流感(Seasonal Influenza)感染管制措施指引」下載請至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網站https://goo.gl/VsA81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