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動目的:提升臺北市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人員之專業照護能力及照護品質。
二、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三、承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臺北市私立愛愛院、臺北市私立聖若瑟失智老人養護中心
五、參加對象:臺北市老人安養暨長期照顧機構工作人員(非長照機構或外縣市長照機構人員僅能候補,且每場次不得超過10人)。
註:所謂長照機構表示下轄於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之機構(長期照顧中心、老人安養、養護中心、老人公寓、日照中心、團體家屋);非下轄於台北市政府社會局之長照機構,如:護理之家、呼吸治療所、公共托老中心、診所、醫院或其他。若資格不符、或是已額滿,本會都會寄信通知,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電子信箱,否則之後未收到通知,本會一概不負責任。
六、長照專業人員工同課程(Level 1)--詳情請見簡章(請按我)
本課程活動若您完整上完三天課程,則會發予Level 1 證書、護理人員會有護理人員積分、社工、護理人員及照顧服務員會申請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若未完整上完,則不會發予Level 1 證書,僅會登錄單堂積分。
七、本活動係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委託計畫,全程免費、供餐,但僅參加下午課程者不供餐!
八、注意事項:
(一)為防冒名頂替,參加之學員當天請務必隨身攜帶”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正本/身分證/健保卡等證明備查”,謝謝合作!
(二)為維護課程品質,請學員自行斟酌課程當天是否能夠全程參加,若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冒名頂替或未確實於簽到單上簽到退者,參加該次研習之在職訓練及積分均不予認定。
(三)各專業主題全程課程完成者,協會將協助登錄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及協助申請老人福利機構主任、社工及照顧服務員在職訓練時數,以及所有長期照顧服務人員之長照積分。主任、社工及照顧服務員之研習證明書,需待臺北市政府社會局核備出席學員之名單後,始可寄發。
(四)為尊重講師之智慧財產權,未經講師同意,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五)本訓練報名資料僅供本次計畫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六)研習地點不提供停車位,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並自備環保杯,現場不提供紙杯。
(七)若遇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