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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各類獎項表揚申請(家庭照顧者.學術獎助學金.優良人員.資深人員)
壹、 家庭照顧者表揚申請辦法(申請截止日3/1)
一、被推薦者資格:與照顧對象同住,並為主要照顧者。
二、推薦人須為本會個人或團體111年度活動會員。
三、即日起至3月1日止(以郵戳為憑),收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46號3樓之3,信封請註明「家庭照顧者推薦」。
四、經過審查委員小組審查通過後,會以電子郵件進行通知出席頒獎典禮以及分享茶會。
五、表揚方式:
(一)頒發獎牌座。
(二)協會網站公告。
(三)當日出席者及陪同人員 (一人 )之交通費由本會補助。
六、家庭照顧者表揚請洽:02-2556-5880#17 陳專員
貳、111年度學術獎助辦法(申請截止日2/25)
一、申請對象:具本會會籍連續兩年以上(其中一年須含申請學術獎助金當年度)之個人活動會員(含學生會員)。
二、名額:
(一) 大學長期照護相關科系四名。
(二) 長期照護相關研究所四名。
三、須合於下列條件:
(一) 前學年(109學年)學業平均成績八十分以上,無任何不及格科目。
(二) 操行成績甲等以上。
(三) 研究所組其研究論文須為長期照護相關主題。
(四) 同一學制每人僅能申請一次,不得重複申請。
(五) 申請人應於規定時間內填具申請書、切結書各乙份連同證件向本會申請。
四、獎助金額:
(一) 大學長期照護相關科系四名,每名伍仟元整;
(二) 長期照護相關研究所四名每名壹萬元整。
五、錄取者須親自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接受表揚,未能出席會員代表大會接受表揚者視同放棄。
六、本獎學金申請時間:即日起至2月25日止,逾期(以郵戳為憑)或證件不全者概不受理,收件地址: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2段46號3樓之3,信封請註明「獎學金申請」。
七、申請書下載:111年會員學術獎學金申請書
八、學術獎助辦法相關問題請洽:02-2556-5880#14 薛專員
參、長期照護優良人員表揚辦法(申請截止日2/25)
一、獎勵對象:具本會活動會員資格滿二年以上,或團體會員之工作人員,並從事長期照護相關工作滿三年以上,未曾於本會獲本獎項者,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頒發長期照護優良人員獎:
(一) 照顧長期照護個案有優良事蹟值為楷模者。
(二) 照護方式創新對個案照護有具體成效者。
二、 申請程序及應備文件:
(一) 從事長期照護優良事蹟或具體成效相關資料(近5年內)。
(二) 填寫「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長期照護優良人員獎」推薦表(如附表),並檢附相關證明送交本會進行資格審核。
(三) 由服務機構、專業團體或入會兩年以上之當年度活動會員兩名推薦。
(四)每機構優良護理人員、優良照顧服務員各以推薦一人為原則;其他優良人員同專業以推薦一人為限,例如:社工、職能治療、物理治療…等。
肆、資深長期照護人員表揚辦法(申請截止日2/25)
一、獎勵類別及申請資格:
(一)10年資深長期照護人員:未曾於本會獲本獎項者,具個人活動會員累計滿10年。
(二)20年資深長期照護人員:未曾於本會獲本獎項者,具個人活動會員累計滿20年。
(三)30年資深長期照護人員:未曾於本會獲本獎項者,具個人活動會員累計滿30年。
前項長照服務年資計算至申請日前一年度12月31日止,當年度須為活動會員。
二、由單位主管提報或由會員自行申請,並填寫「資深長期照護人員申請表」(如附表),檢附長期照護工作資歷證明,送交協會審核資格是否符合。
*優良人員及資深人員相關問題請洽02-2556-5880#19 鄭組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