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年度照顧服務員身心障礙支持服務訓練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委託辦理
「111年度照顧服務員身心障礙支持服務訓練」簡章
一、目的:為增進照顧服務員專業知能,協助滿足失能身心障礙者照顧需求,依據衛生福利部訂定之照顧服務員身心障礙支持服務訓練辦理,以強化照顧服務品質。
二、指導單位: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
三、主辦單位:社團法人台灣長期照護專業協會
四、合辦單位:新北市立聯合醫院、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惠民醫院。
五、參加對象:受訓學員應由服務單位推薦,現職照顧服務員,並提供居家服務及以未曾參加身障核心課程訓練者優先,報名需一併上傳長照小卡、推薦函(需用印),推薦函及長照小卡範本下載請點我
六、費用:報名審核通過後需繳納保證金2000元,完訓後一個月內退還。匯款資訊將會在報名表送出並經審核通過後,以email通知。
七、訓練規劃:每一場次為20小時(三天)課程。
八、教育積分:將申請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
九、辦理日期、地點、報名網址:
序號 |
辦理地區/場次 |
辦理日期 |
地點 |
開放報名日期 |
報名連結 |
1 |
桃園市/1 |
111年4月15日(五) 111年4月16日(六) 111年4月17日(日) |
桃園思考致富B教室 桃園市桃園區民權路6號4樓 |
辦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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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屏東縣/1 |
111年4月22日(五) 111年4月23日(六) 111年4月24日(日) |
屏基醫療財團法人屏東基督教醫院 六樓簡報室 屏東縣屏東市大連路60號 |
辦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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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苗栗縣/1 |
111年4月29日(五) 111年4月30日(六) 111年5月01日(日) |
苗栗縣身心障礙發展中心603會議室 苗栗市經國路四段851號 |
延期辦理 另行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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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高雄市/1 |
111年5月06日(五) 111年5月07日(六) 111年5月08日(日) |
高雄國軍英雄館第二會議室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45號 |
辦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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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新北市/1 |
111年5月13日(五) 111年5月14日(六) 111年5月15日(日) |
異動更新:新北市聯合醫院板橋院區8樓大禮堂 新北市板橋區英士路198號 |
辦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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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南投縣/1 |
111年5月13日(五) 111年5月14日(六) 111年5月15日(日) |
南投休閒農場會議室 南投縣大庄路151巷188號 |
辦理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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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桃園市/2 |
111年5月20日(五) 111年5月21日(六) 111年5月22日(日) |
桃園市婦女館304教室 桃園市桃園區延平路147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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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彰化縣/1 |
111年5月20日(五) 111年5月21日(六) 111年5月22日(日) |
彰化縣農會會議室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4樓 |
延期辦理 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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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花蓮縣/1 |
111年5月27日(五) 111年5月28日(六) 111年5月29日(日) |
花蓮國軍英雄館2樓晶采廳 花蓮縣花蓮市花崗街56號 |
延期辦理
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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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澎湖縣/1 |
111年6月10日(五) 111年6月11日(六) 111年6月12日(日) |
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惠民醫院5樓會議室 澎湖縣馬公市樹德路14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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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台北市/1 |
111年6月17日(五) 111年6月18日(六) 111年6月19日(日) |
中國生產力中心承德教育訓練中心B1第九教室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81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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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台南市/1 |
111年6月18日(六) 111年6月19日(日) 111年6月20日(一) |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第五醫療大樓5樓第二會議室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901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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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宜蘭縣/1 |
111年6月24日(五) 111年6月25日(六) 111年6月26日(日) |
天主教靈醫會醫療財團法人羅東聖母醫院11樓簡報室 宜蘭縣羅東鎮中正南路160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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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高雄市/2 |
111年7月01日(五) 111年7月02日(六) 111年7月03日(日) |
高雄國軍英雄館第二會議室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45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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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彰化縣/2 |
111年7月08日(五) 111年7月09日(六) 111年7月10日(日) |
彰化縣農會會議室 彰化市中山路二段349號14樓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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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新北市/2 |
111年7月22日(五) 111年7月23日(六) 111年7月24日(日) |
新北市聯合醫院三重院區6樓禮堂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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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台南市/2 |
111年7月29日(五) 111年7月30日(六) 111年7月31日(日) |
奇美醫療財團法人奇美醫院第五醫療大樓5樓第二會議室 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901號 |
開放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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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台北市/2 |
111年8月06日(六) 111年8月07日(日) 111年8月08日(一) |
中國生產力中心承德教育訓練中心B1第九教室 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二段81號 |
111年7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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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高雄市/3 |
111年8月12日(五) 111年8月13日(六) 111年8月14日(日) |
高雄國軍英雄館第二會議室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45號 |
111年7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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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嘉義市/1 |
111年8月26日(五) 111年8月27日(六) 111年8月28日(日) |
戴德森醫療財團法人嘉義基督教醫院B01會議室 嘉義市忠孝路539號 |
111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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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屏東縣/2 |
111年9月02日(五) 111年9月03日(六) 111年9月04日(日) |
恆春鎮農會二樓會議室 屏東縣恆春恆南路11巷2弄8號 |
111年8月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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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雲林縣/1 |
111年9月16日(五) 111年9月17日(六) 111年9月18日(日) |
社團法人雲林縣勞工福利保護協會第A教室 雲林縣斗六市中華路100號4樓 |
111年8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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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台中市/1 |
111年9月23日(五) 111年9月24日(六) 111年9月25日(日) |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會議室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
111年8月2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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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高雄市/4 |
111年9月24日(六) 111年9月25日(日) 111年9月26日(一) |
高雄國軍英雄館第二會議室 高雄市苓雅區五福三路145號 |
111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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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台東縣/1 |
111年9月30日(五) 111年10月1日(六) 111年10月2日(日) |
娜路彎大酒店 二樓 阿美廳 台東市連航路66號 |
111年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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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新北市/3 |
111年10月14日(五) 111年10月15日(六) 111年10月16日(日) |
新北市聯合醫院三重院區6樓禮堂 新北市三重區新北大道一段3號 |
111年9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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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台中市/2 |
111年10月21日(五) 111年10月22日(六) 111年10月23日(日) |
臺中市大墩文化中心會議室 臺中市西區英才路600號 |
111年9月21日 |
十、課程表(實際課程順序以課前公告為準):
時間/課程 |
第一日 |
第二日 |
第三日 |
8:30-9:00 |
報到、前測 訓練場地空間及逃生說明 |
報到 |
報到 |
9:00-12:00 |
職業安全衛生 |
正向行為支持(一) |
日常生活支持(一) |
12:00-13:00 |
休息 |
休息 |
休息 |
13:00-16:00 |
身心障礙者健康照顧 |
正向行為支持(二) |
日常生活支持(二) 後測(至16:30分) |
16:10-18:10 |
與服務對象溝通互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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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參訓學員錄取資格及相關事項:
(一)受訓學員應由服務單位推薦,並以未曾參加該訓練者優先。
(二)學員權利與義務:
1.權利:
(1)參訓學員可於開課前獲得課前通知,內含完整課程注意事項、課程表或課前相關預習資料。
(2)服務金門及連江地區受訓學員,補助受訓時間往返臺北場之交通費及住宿費,每班原則3人,交通費以補助二分之一為原則,及住宿費(應檢據核銷)每日最高補助新臺幣600元,每人每次最多補助3日。
(3)符合完訓者可取得完訓證書,並可獲得長期照顧服務人員訓練認證繼續教育時數。
(4)每訓練班設置導師1名,負責學員課程問題之協調安排與協助解決。
(5)設有申訴意見管道及處理機制,提供受理各項申訴案件之處理;對於申訴學員之姓名及相關資料,予以保密。
2.義務:
(1)參訓學員須遵守本次訓練辦理之課程規定,包含課程時數、教學安排、學員評值、前測、後測作答等。
(2)參訓學員應自行負擔上課期間交通費及膳食費。
(3)參訓學員如中途離(退)訓、曠課及請假時數不得超過6小時,未完成或未達結訓及格標準時(後測成績未達70分),將無法取得結訓證書及本次交通費補助,並須繳納該訓練班次之每人平均成本費用4,199元。
(4)曠課或請假時數之補課,經主辦單位同意後,得於鄰近縣市跨班補修時數。
(5)保證金:
A.參訓人員因個人因素申請退訓,於課程開辦日一週前申請,可全額退還保證金,辦訓日前一週內申請退訓,不予退還保證金;開始辦訓後中途申請退訓或遭主辦單位退訓者,保證金應予沒入,並由主辦單位造冊結算之後繳交國庫。
B.參訓人員若因不可抗力之因素,致須中途退訓者,得免受上述限制。
十二、報名注意事項(欲參加本次訓練之學員,請務必詳閱、遵守):
(一)課程講義於課程當日發給學員。
(二)學員應全程參與20小時課程,有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或冒名頂替者,該次訓練繼續教育積分及結業證書均不予認定(請勿以搭乘交通工具時間或其他個人事件為由,要求提前離開)。
(三)為尊重智慧財產權,未經允許,會場內禁止照相、錄影、錄音。
(四)主辦單位保有師資、授課順序、時間、場地等彈性變更之權利,如有變動將主動函報指導單位核備並公告於本會網站上。
(五)為維護上課品質和授課效能及專業形象,請學員於上課期間嚴禁攜帶孩童或有任何非本會商品銷售行為。
(六)參加學員請務必攜帶身分證,以便查驗身份。
(七)如遇疫情、天災(如颱風、地震等)或不可抗拒之因素取消,則另行通知擇期舉行。
(八)本研習報名資料僅供本研習會使用,不做其他用途。
(九)請自行瀏覽本會網站是否公告額滿訊息,以網路公告為準。
(十)研習不提供午餐、停車位,請搭乘大眾交通工具。
(十一) 為珍惜資源,如報名後無法參加,請來電取消報名。
(十二) 聯絡人:任專員,電話:02-25565880分機21。